一年案件量增长16倍,犯罪人数激增7倍!帮信罪激增背后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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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每张200元的价格收购求职人员31张银行卡,再加价50元转卖给别人用于电信诈骗走流水……为了1500多元的“小便宜”,常熟某人力资源公司中介牛某付出了沉重代价——常熟市人民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违法所得予以全部追缴。
电信诈骗屡禁不止,离不开一群虽未直接参与诈骗,但却为诈骗分子提供通信、资金结算等帮助的幕后“帮凶”。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公布,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查办的帮信罪案件量激增,去年共起诉帮信罪近13万人,今年上半年起诉帮信罪6.4万人。而在江苏,去年全省检察机关共起诉帮信罪4875人,同比案件数上升16倍,人数上升7倍;今年上半年,起诉帮信罪1743人,同比上升106.25%。目前信罪已成为各类刑事犯罪中起诉人数排名第三的罪名,也是整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条上的第一大罪名。
幕后“帮凶”:贪图小利沦为电信诈骗“工具人”
22岁的李某林在网上找到一份只需“帮忙看设备”就能日进“千金”的兼职,并发展梁某加入。他们帮忙看管的,正是近年来电信诈骗犯的“新宠”——GOIP设备。GOIP设备可远程拨打诈骗电话,即使人在境外,也能伪造出拨叫号码显示在国内的假象,公安机关很难对其信号进行溯源及反制拦截。“入行”短短1个月,两人从重庆辗转到北京、江苏等地,频繁更换住所。每到一处,两人除了购买生活必需品和取快递终日闭门不出,主要通过网络接收指令操作GOIP设备。去年9月,太仓市公安局反诈中心在某小区一间出租房内抓获李某林和梁某,并顺藤摸瓜捣毁了以“总代理”王某为首、李某林和杨某为二级代理的帮信犯罪团伙。
帮信罪是2015年11月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罪名,主要指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犯罪行为,是电信网络犯罪的重要“帮凶”。
帮信罪增设前期,一直处于“安静”状态。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孙国祥分析,近两年帮信罪案件的急剧增加,与当前电信诈骗犯罪分工精细化有关,上下游的各个环节均有专业的“产业链”,同时也与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关口前移,以及打击的频度、力度加强等原因有直接关系。“特别是2020年10月以来,全国大力开展‘断卡’行动,帮信罪案件量也同步出现大幅增长。”
省法院提供的一组数据,印证了这一说法:2020年全省法院审结帮信罪案件59件,判处124人;去年全省法院审结帮信罪案件1851件,判处2784人;今年上半年全省法院审结帮信罪案件1392件,判处2511人。
省法院刑一庭副庭长黄琰将帮信罪的行为类型分为四种:一是非法买卖“两卡”,主要是买卖银行卡、提供支付宝、微信收款码,为上游犯罪提供转移支付、套现、取现的工具;二是搭建支付结算通道,帮助转移非法多的资金;三是提供专业技术支持、软件工具,如GOIP设备、批量注册软件等;四是开发专门用于犯罪的黑产软件工具,如秒拨IP等。
司法实践中,买卖“两卡”是帮信罪适用最多的一种类型。太仓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朱红昌告诉记者,一些境外诈骗集团会专门通过网络等渠道在国内物色代理人,并延伸出“卡商”“中介”“卡农”等多个层级。所谓“卡农”就是愿意出卖个人信息办理证件、银行卡的人。“他们出售一张银行卡一般就挣几百元,‘一级卡’最多1000元出头,但一张卡上‘跑’的非法资金基本都以百万元计。”
那么,为了眼前利益铤而走险成为“帮凶”的都是什么人?据省检察院统计,低龄化现象突出,35周岁以下人员占80.78%;低学历、低收入群体占多数,其中无业人员占比74.3%,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占61.96%。“这类人员由于缺乏稳定的生活来源,法律意识淡薄,容易被所谓的‘低投入、快回报’所诱惑。”黄琰说,在校学生,以及技术、金融等行业从业人员也占有一定比例。比如,曾在互联网广告公司从事推广工作的李某,通过设置“手机定位寻人”“投资理财”等违法犯罪关键词,为诈骗团伙实施犯罪提供推广引流。短短一年内,李某获得20万元“报酬”。
尴尬处境:打到“帮凶”却打不到主犯
“现在就是给我多少钱,都绝不考虑做这种事了。”当记者电话联系到正在缓刑考验期内的徐某时,他的语气里满是懊悔。背上犯罪“前科”后,徐某的个人信用严重受损,生意、业务也受到很大影响,“做生意哪能不出差,现在哪都不能去,也不好意思开口跟别人解释,只能眼睁睁看着生意黄了。”
徐某主要做二手车生意,同时经营着多家网店。一次上网逛贴吧中,一些免费帮店铺刷单的帖子引起他的兴趣。“‘刷单炒信’在电商圈可以说是公开的秘密,如果找人刷单,平均一单起码要十来块,最贵的四五十块。”他声称开始并不清楚对方的身份背景,只因贪图小便宜,无意中干起了帮助诈骗分子刷单“洗钱”的活。“他们先给钱,我们再回给他们,我想着自己又没啥风险,而店铺通过刷单就有了销量。”经查,徐某通过某电商平台注册商铺,发起虚假交易,由“上家”支付货款的“刷单”方式帮助“上家”进行支付结算。徐某每成功操作1万元,可收取“上家”260元的好处费。近1个月内,徐某名下16家店铺的走账金额高达405.6万余元。去年4月,徐某被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20万元。
“本来被害人受骗了,我们通过追踪款项去向可以直接查到犯罪分子。但现在,由于大量‘实名不实人’的银行卡、电话卡被犯罪分子购买后用于实施电信诈骗,大量诈骗金额又经多种结算工具进行流转,再要追查赃款去向就会变得十分困难。”在该案承办法官、鼓楼法院刑庭副庭长吴志坚看来,这些“工具人”相当于在司法机关与诈骗分子之间施了一道“障眼法”,让诈骗分子更加隐蔽,犯罪产业链难以被整体精准打击,这也更加考验司法机关的办案水平。
针对帮信罪适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我国先后出台两个相关司法解释,明确了帮信罪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司法认定问题。特别是去年6月出台的《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明确,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而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等支付结算帮助,数量达到5张(个)以上,或者收购、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等通讯工具帮助,数量达到20张以上,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
但实践中,要证明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明知”并不容易。无锡市公安局经开分局民警杨晨说,查办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提供的银行卡中有资金能明确关联到具体电信诈骗案件,但一些嫌疑人会找各种理由狡辩,企图蒙混过关比较典型的说法是,“事先我不知情”“我不知道银行卡、电话卡借给别人也犯罪”“买卡的人说的是游戏代充”……“这个时候,是否能认定为帮信罪,还要看法检部门对‘明知’的理解把握。”今年上半年,杨晨以帮信罪调查了50多个犯罪嫌疑人,目前顺利进入公诉阶段的只有9人,“转化率”在20%左右。
证据固定也是一大难题。与传统犯罪团伙不同,帮信犯罪团伙内部不同层级、成员之间往往不谋面,主要通过网络以代号、暗语等方式联系。杨晨发现,目前很多犯罪嫌疑人会通过一些境外软件联系,但只要付费,这些软件就会把发送端和接收端的数据全部删除掉。“所以上线一旦发现下线出问题了,就可能采取这种方式把一些关键证据抹除。”
更令办案人员担忧的是打到“帮凶”却打不到主犯的尴尬处境。由于电信诈骗团伙多盘踞在境外,他们通过企业化运作、分散多国网络化管理的方式实施诈骗。司法机关虽然耗费大量的精力去办案,往往抓回来的只是产业链中的“下游”,比如专门负责取钱的“车手”“马仔”等,而一些“上游”诈骗犯可能依然逍遥法外。“如果不能打到根上,一个帮信团伙打掉了,很快就会出现一个新的,难以‘斩草除根’。”常熟市人民法院刑庭法官高奇说。
源头治理:铲除滋生电信诈骗的社会土壤
一组数据值得关注:去年江苏2784名帮信罪犯中,1027人适用缓刑;今年上半年2511名帮信罪犯中,966人适用缓刑。也就是说,虽然帮信罪案件量较多,但近四成帮信罪犯被判处缓刑,而帮信罪的法定最高刑为3年。
“帮信罪本身属于轻罪,意在‘打早打小’。”孙国祥说,帮信罪的一大特点,是相对上游犯罪的独立性。“这些提供帮助行为的人,比如收银行卡的人,他可能不认识上游的人,也不是为了给特定的犯罪人使用,但最终服务的是电信网络诈骗。”他说,如果让这些人逍遥法外,难以从根本上铲除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而刑法增设帮信罪的目的,也是从源头治理网络犯罪空间里的各种帮助行为,通过提前防卫、强化打击,阻断对网络犯罪的支持帮助。
基于帮信罪本身的特点和犯罪人群的不同,江苏司法机关严格贯彻宽严相济政策。比如,对于卡商、卡头以及搭建支付结算通道、开发软件工具等专门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的行为予以针对性重点打击;对于单纯出于追求经济利益或受蒙蔽参与犯罪的在校大学生、未成年人等以教育和改造为主。今年上半年,全省检察机关对帮信罪作不起诉处理的159人中,因犯罪情节轻微作相对不起诉144人,占比90.57%。
“当初就单纯以为只是借卡给同学用,还能赚个两三百零花钱,别人用来做什么和自己没关系。”在同学小刚的言语蛊惑和拉拢下,小亮等3名大学生各办了3张银行卡交给小刚。让他们没想到的是,这些银行卡竟被用来接收、流转网络诈骗钱款,金额高达数百万元。
“涉案学生大多是由于社会阅历不足、警惕性低而被轻易利用。”承办该案的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张彦斌调查了解到,涉案学生平时大都表现良好,小亮平时成绩优异,在省级专业技能比赛中获得过奖项,当时正在准备专升本考试。对于这些受人引诱、利用,仅出售个人卡的涉案学生,检察机关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今年6月,小亮顺利通过专升本考试。
帮信罪的微犯罪性和主体多元化的犯罪特点,决定了在帮信犯罪的预防、控制和打击上需要动员社会多方面的力量,包括司法机关、法治宣传部门、网络运营商以及金融部门等,联动打击,推进社会预防和管控。
这样的合力正在逐步形成。在江苏公安机关开展的打击治理涉案电话卡、银行卡为主的“两卡”专项行动中,刑事制裁之外,参与帮信犯罪的人员还面临金融惩戒、通讯惩戒等。对于公安机关认定实施金融惩戒的单位和个人,5年内暂停相关人员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惩戒期满后,受惩戒的单位和个人办理新开立账户业务的,银行和支付机构仍会加大审核力度。
在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建明看来,铲除电信诈骗的社会土壤,关键要发挥好刑法的预防犯罪功能。比如,随着“醉驾入刑”和相关刑事司法实践的推动,如今“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成为社会共识。“通过刑事制裁这种最严厉的手段来严惩帮信犯罪、传递震慑,相当于给很多心存侥幸的人上了一个‘紧箍咒’,让他们在‘帮助’之前‘三思而后行’,‘帮凶’越来越少,电信诈骗的生存空间也将会越来越逼仄。”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胡兰兰 卢晓琳 顾敏 见习记者 林杉
编辑: 徐睿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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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局落幕 格力下一个对手是谁
4月28日晚间,随着格力电器2018年财报的揭晓,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与小米集团董事长雷军之间的五年赌约也尘埃落定。从营收上来看,格力首次突破2000亿元,而小米3月公布的2018年年报显示全年营收为1749亿元,董明珠成为赢家,但从增速来看,雷军也并未落后。虽然赌局已落定,但对于格力而言,混改大幕才刚开启,下一个对手又将浮现。
营收2000亿
营业总收入为2000.24亿元,同比增长33.33%;归母净利润为262.03亿元,同比增长16.97%。格力电器交出了一份稳健的财报。
除了双双增长的营收和经历,格力电器的慷慨分红也是值得关注的点。根据财报,格力电器拟每10股派发现金15元(含税),累加2018年半年度36.1亿元的分红,2018年全年累计分红超过126亿元,刷新历年分红纪录。
从格力电器的分业务收入构成看,空调业务仍然是绝对的龙头,虽然在整体营收中的占比从前年的83.22%下降到去年的78.58%,但在2018年格力空调业务收入达到1556.8亿元,同比增长26.15%;且毛利率仍高达36.48%,但同比微降0.59%。
五年来,格力电器虽然经历了一些波折,但业绩依然取得了增长。2013年,格力电器的营业总收入达1200.43亿元;2014年增至1400.05亿元。
2015年,由于空调市场低迷,格力电器的营业总收入滑坡至1005.64亿元。逐步化解库存压力之后,格力电器“重新爬坡”,2016年营业总收入回升到1101.13亿元;乘借2017年空调市场的回暖,格力电器营业总收入攀升到1500.2亿元的新高峰。
令人意外的是,在格力发出财报后,花旗表示将格力电器评级由买进下调至卖出,将格力目标价由58元下调至47元。花旗称,下调格力评级因2018年派息比率48%低于2017年的60%,且全年业绩表现欠佳。
不过,这一负面评级并未影响格力电器的股价。4月29日早盘,格力电器小幅低开后迅速下行,跌幅一度扩大近2%,随后开始拉升,截至4月29日收盘,格力电器涨逾2.01%。
双赢赌局
由于董明珠与雷军的赌约,格力电器的2018年财报成了业内关注的焦点,从营业收入来看,董明珠取得了这场赌约的胜利。但如果从这五年的增幅来看,小米营收增幅达6.6倍,利润增幅为24.8倍,远高于格力,也可以视为雷军的成功。因此,这可谓是一个双赢的结果。
未来,对于格力电器和小米来说,既要坚守主业,又要拓展多元化业务,而双方选择的方向也将决定五年后的胜局。
在刚刚过去的小米年会上,雷军宣布了手机 AIoT的“双引擎”,并称这就是小米未来五年的核心战略。雷军称,AIoT对外是AI IoT(人工智能 物联网平台),但对内而言,AIoT就是“All in IoT”,并声称五年要在这一领域投入100亿元,可谓极度重视。
今年初,小米集团战略入股TCL集团,在重组之后,TCL集团已经将战略调整为专注半导体显示业务、材料业务及新兴业务。这也意味着,小米未来也会在半导体领域分一杯羹。
与小米的AIoT核心不同,在此次发布的财报中,格力电器则着重强调了多元化的布局。公告称,格力电器为进一步完善销售渠道,促进线上销售,推广新兴产业产品。
随着家电行业进入饱和期,格力电器要想做大做强,必须向多元化发展转型。董明珠已经开始布局,在获得连任后,喊出在2023年冲刺6000亿元营收的口号,并规划了格力电器多元化蓝图,将来要形成空调、生活电器、高端装备和通信设备四大板块。
就格力电器多元化的进一步方向,北京商报记者联系到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以公告为准”。
“一个是从互联网模式逐渐链接传统产业,一个是传统产业开始转型创新互联网 ,最终人们发现,格力电器和小米其实是殊途同归。”产业观察家洪仕斌说。
混改分水岭
格力电器的2018年年报也将成为格力电器混改的分水岭。4月8日晚间,格力电器发布公告称,格力集团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格力集团持有的格力电器总股本15%的股票,最终转让价格以公开征集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复的结果为准。
一位接近格力电器的人士表示:“考虑到格力电器的行业地位、市值规模和市场影响,本次控股权转让有望成为新时期国企混改的全新标杆。”
不过这一颇受关注的股权转让一事尚未有定论。目前,格力电器的最大股东仍是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8.2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去年三季度末的7.86%上升至8.17%。而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未变。
中国家用电器服务维修协会主席团副主席张彦斌指出,格力电器未来多元化如何发展要看未来谁来主导格力电器的发展。目前来看,以董明珠为首的格力管理层及经销商成为第一大股东的可能性较大。他表示,格力电器要实现6000亿元的营收目标,光靠空调肯定不行,空调行业已经到天花板,未来格力的发展要看它的增长后劲。
从另一方面来说,美的集团仍然是格力电器的最大劲敌。美的集团2018年营业总收入为2618.2亿元,同比增长8.23%;净利润216.5亿元,同比增长16.3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2.31亿元,同比增长17.05%。尽管格力电器已经在市值上超越了美的集团,但从营收的角度比较,格力电器还需要努力。
“若本次股权转让能够完成,意味着格力有望拉开新一轮国企混改序幕。国企混改利好公司治理改善,短期能够突破国企管理层的任期限制,治理方式趋于灵活化,业绩向好确定性增强;长期有望推出更加积极灵活的股权激励措施,弱化委托代理问题,提高经营效率,促进平稳健康发展。此外,公司持续深化多元化战略,混改有望形成股东成分多样化的股权结构,进一步提升管理层话语权,或将推动公司多元化版图清晰化,不断扩大产业链优势和品牌影响力,为格力未来业绩稳定向好趋势提供有力支撑。”华创证券分析师董广阳说。
北京商报记者 石飞月/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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